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预拘留公告
(2025)甘0104司预惩7号
为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切实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权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现对张忠君等10名违反财产报告制度、拒不履行义务、且长期躲避、规避、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发出预拘留公告。
本院正告上述被执行人于2025年8月1日前主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主动到庭进行和解。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二百五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九条之规定对上述被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进行联合信用惩戒并实施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将以拒不履行生效判决、裁定罪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希望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向西固区人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和财产线索,本院将对举报人信息予以保密。
举报电话:0931-7352342
特此公告。
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2025年7月25日










来源:兰州市西固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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