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微企业是指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等的统称。具体认定标准如下:
工业企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涵盖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其他行业)
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
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
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小型企业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
其他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
微型企业
工业企业:从业人员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
其他企业: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营业收入500万元以下的农、林、牧、渔业经营组织;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
房地产业营业收入100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2000万元以下。
家庭作坊式企业 和 个体工商户
通常指规模非常小的企业或个体经营户,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行业而异,但一般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
建议:在判断一个企业是否属于小微企业时,需要根据其所在行业、从业人员数量、营业收入和资产总额等具体指标来进行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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