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证章的盖法如下:
准备材料
所在的村或社区开具的证明并盖章。
身份证。
家人姓名、身份证号、所在单位、借读原因、孩子姓名以及所在学校等信息。
乡或街道办
带上述材料到户口所在地的乡或街道办。
让工作人员开具证明,并详细填写相关信息。
确认无误后,乡或街道办盖章。
学校
将盖好章的证明带到所要去上的学校。
学校根据上级主管部门安排和特殊情况,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接受借读。
借读学生需按规定缴纳借读费。
注意事项:
盖章要求:
证明上必须盖有户口所在地乡(镇)级人民政府或县(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的章。
乡镇政府或教育局盖章时,应使用带有明确名称的章,如“XX乡政府”或“XXXX教育局”,而不应使用部门小章,如“学籍管理处”、“借读专用章”等。
特殊情况:
如果学校认可部门小章,则盖小章也可以,但这属于特殊情况,建议尽量严格按照要求使用大章。
通过以上步骤和注意事项,可以确保借读证章的正确盖法,从而顺利完成借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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