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全球征税的实施时间是 2019年1月1日。根据中国税法,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均应依法在中国缴纳个人所得税。此外,对于无住所但在境内居住超过183天的个人,有6年的“豁免期”,从第7年起,其境外所得也要开始在中国申报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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