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补贴通常由以下部门管理:
教育局:
负责教育事务的政府部门,负责管理教师待遇及补贴发放。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监督工资待遇问题。
财政部门:
根据教育行政法和教师法,教师补助应由学校所在地的财政部门列支。
教育行政部门:
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合作,制定和实施教师补助政策,包括资金分配、申请审核、财务监管等。
教师在领取补贴时,应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教师资格证、工作证明等,并可能需要填写相关表格。补贴可能直接打入个人银行账户,或者可以选择领取现金或支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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